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物業管理證書課程現已接受報名
《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已經於2021年8月正式獲得通過,日後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均需要符合條例下的發牌制度的相關要求。從業員在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內擔任管理或督導角色的人員,須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第1級及第2級),分別對學歷或其他資歷,物管工作經驗及專業資格有規範要求。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第一級)主要為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而設,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此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聯會擬於2022年6月22日組織開班,有需要的從業員報名從速。詳情可與聯會秘書處查詢(電話:2482 6303)。
召集儀式
左4: 黃健平會長(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會長),左5:賴志文先生(香港物業管理聯會專業實務委員會主席),左6:陳兆鴻先生(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教育培訓委員會主席) ,左3: 袁靖罡先生(資深物業行政人員–物管教父),左2: 張晉元博士(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持續教育總監),左1: 馮國雄博士(香港物業管理師學會會長)
介紹片段(點擊收看) : https://fb.watch/cYNxM_VSOv/
報名表格(點擊連結下載):物業管理證書 — 臨時物業管理人 (第1級) 牌照報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