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9年5月21日應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邀請會面就行業發牌事宜商討

本會於2019521日應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邀請會面就行業發牌事宜商討.

本會出席代表如下:

賴志文先生(會長)

李偉忠先生(常務副會長)

黃志培先生(司庫)

周永煒先生(秘書長)

是次會面中, 賴志文會長表示聯會是支持發牌事宜, 但仍有項目須釐清及作出指引,令行業及從業員的專業性及認受性得以提高, 並可持續發展

與會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謝偉銓主席表示多謝聯會支持, 並表示仍可接納意見作附例執行的修訂。

聯會代表分別提出意見及詢問如下 :

1. 就個別保安員工在屋苑負責保安工作, 清潔工作及小量園藝(除草施肥), 以上是有償工作的, 因應條例, 是否需要領取物業管理人員牌照?

2. 物監局如何為未來進入物管行業人員進行培訓工作, 有沒有資助學費如何持續發展及給予行業上的支持

3. 本會表示, 由於本行業十分獨特, 日間工作之餘, 晚上更要出席屋苑之管理會議, 吸引入行者都十分困難, 而日後在沒有工作經驗而去讀本行業之課程也十分艱辛, 但如果邊做邊學, 會適應快及學習也介快, 可以活學活用, 亦可增加他對本行業的興趣及眼界,本會建議可否會考慮引入學徒機制, 由一名領有物業經理牌照人士, 領導一個初入行者, 而初入行者(可以申請為期三年之暫時牌照)

4. 如集團公司名下有幾間管理公司必須有1T1T2還是每間公司全部都要, 物監局似乎喺後者, 如屬實將令致經營成本上升,亦恐怕市場無足夠合資格T1T2滿足現實況。

5. 因應上述所引致人手不足, 發牌初期更應以寬鬆條件簽發人牌以满足市場需求, 所謂未符合發牌條件者須修讀課程應更具弹性

上述各點互有關聯, 須再向物監局反映及再跟進

若本會會員有其他意見可向秘書處反映, 本會將收集意見後再與物監局再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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