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要求《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發牌制度)【先釐清】【後立法】

就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立法草案即將通過,本會會長黃輝成先生聯同一眾委員,於2015年5月8日與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許曉輝女士及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郭偉勳先生會面,其後亦與立法會議員會面,表達業界對立法之關注,務求從各方面之途徑表達意見。現要求立法當局釐清及關注之問題如下:

1. 物業管理發牌強行通過,等同打壓中小型公司

2. 資深從業員應可獲正式牌照

3. 【保安業】是否要申領【物管牌】

4. 在嚴格的發牌條件下,中小型公司能過渡

5. 法例模糊不清,業界無所適從

6. 合資格從業員不足,現時主要於大型公司工作,中小型公司根本難以聘請人手

7. 製造大型公司壟斷環境,最終必禍及基層市民

911 leaflet 201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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